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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3日,本报刊发了《屡敲诈,“坐地炮”进去了》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6月13日,红桥警方对蒋某某宣布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蒋某某以撒泼打滚、喝药自杀相威胁,严重扰乱了医院、银行、保险公司、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进而对相关单位敲诈勒索。近日,该女子向某工程企业敲诈现金时被拒绝,竟到派出所、刑侦部门大闹9天,后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滞留”,以扰乱正常办公秩序为手段,进而达到敲诈现金的目的。警方介入调查,固定证据,5月7日红桥警方将涉嫌敲诈勒索的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广大群众纷纷表示,蒋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为美丽天津建设抹黑,祸害一方。善良的群众往往担心惹麻烦,对这些人采取退让、容忍的态度,也进一步助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对于这种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对机关单位、社区居民进行敲诈勒索的违法人员就应该出现一个打击一个,让正气抬头,让法律的尊严得以体现。
蒋某某被红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公安红桥分局刑侦九大队、邵公庄派出所、法制办、预审支队组织精干警力对蒋某某扰乱单位办公秩序、强拿硬要以达到个人目的的行为又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固定了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证据。红桥警方向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