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本市法院2012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8件,2013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8件,同比增长30.75%,各级法院依照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作用,近年来天津市毒品犯罪案件及毒品犯罪分子呈现新特点。
近年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居于首位,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增长迅速,近两年来分别审结85件、109件,同比增长28.24%;毒品种类上,冰毒、氯胺酮、咖啡因等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占据八成以上的绝对比例,增长趋势明显;团伙化、家族化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中级法院审理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近90%的案件属于共同犯罪案件,这些罪犯从筹措毒资、联系毒源、联络交易到运输回津、分发贩卖,每个环节详细谋划、分工合作,往往一人多部手机、多个手机卡不断变换,使用暗语、方言联络,一般采取单线联系、人货分离等方法,将毒品混杂、溶解于普通物品中邮寄、托运,或者采取体内藏毒、利用怀孕或者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员运输,大多通过电子汇款、银行汇兑等方式转移交付,往往在日租房、普通民房、宾馆、娱乐场所进行交易。
毒品犯罪分子中无业人员农民、外来人员所占比重较大;25岁及以下毒品犯罪分子呈增长趋势。本市2013年判处的涉毒青少年为103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12.67%。累犯、前科人数多、比例高,2012年毒品犯罪中,前科者、累犯分别为147人、99人,毒品再犯则高达18.62%的比例。以贩养吸情况严重,贩毒与吸毒同消共长,彼此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