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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人力社保局自7月1日起,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审查工作将持续到10月31日结束。
在为期4个月的审查过程中,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劳动工资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宣传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教育劳动者遵守纪律,帮助劳资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企业发展服务。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审查工作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查的方式进行。对2013年度参加书面审查被认定为合格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只作登记认定;对今年参加书面审查的新增单位要进行逐项审查。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审查材料,接受审查。用人单位可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网上下载”栏目,下载《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表式),填报后报送到所在地并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互联网报送到所属劳动监察部门设立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用邮箱。已取得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网上经办系统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可登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在线报送书面审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