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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超市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仓库内高档香烟带出变卖。鉴于该员工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赔损失,日前,红桥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女青年穆某是本市一家大型超市某分店组长。2012年1月至3月间,穆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店内仓库中的部分软包、硬包“中华”牌香烟及珍品“云烟”私自带出店外,通过朋友张某变卖给红桥区一家烟酒店,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超市工作人员到穆某所在分店核对库存时,发现该店部分商品丢失,于2012年5月22日对穆某进行询问,穆某主动交代其侵吞超市商品的行为,后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案发后,被告人穆某与受害超市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退赔该公司人民币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