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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从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废旧无主机动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停车难、一位难求等问题日益凸显,可在现实中有不少废旧车辆长期停放在小区里甚至道路上。这些无人认领的车辆,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影响了道路通行。为保证出行通畅,消除安全隐患,即日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旧无主机动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将对全市道路、占路停车泊位进行排查,对长期停放在道路两侧及占路停车泊位内的废旧、无主车辆,逐辆查清情况,并根据现有的车辆牌照、VIN编码等信息,向车辆所有人邮寄挂号信,告知其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自行处理车辆。因车辆所有人登记地址不符未送达或送达后逾期未处理的车辆,交管部门将进行清拖,并登报公告。在公告后法律规定期限内车主仍不进行处理的,交管部门将按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