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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刚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都很兴奋,都恨不得马上找辆车开出去兜风。本市交管部门提醒,刚申领到驾驶证的人有12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将直接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有以下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期内的司机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处在实习期内的司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有持相应或更高以上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2013年1月1日后,不只B、C驾驶证有实习期,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同样有驾驶证实习期。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