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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现在起,市局将在全市各基层派出所、交警支队等608个窗口单位开展“人民满意公安窗口单位”评选活动,于9月底综合评定出100个“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并授牌。同时,从今年起,市公安局将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并纳入社会安全感、满意度年度测评内容,实行流动挂牌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出现民警违法违纪或责任信访等问题的单位,将及时进行摘牌整改。
据介绍,“人民满意公安窗口单位”评选活动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至7月上旬。第二阶段是投票评选阶段,从7月上旬至8月底,重点采取在北方网设立投票专栏,向全市出租车司机发放选票,委托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天津社科院舆情研究所等社会调查机构开展抽样调查,深入各个公安窗口单位点对点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警务公开、警容风纪、内部管理、执法执纪、考核考评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出100个人民满意窗口单位。第三阶段是命名授牌阶段,9月底之前,市公安局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为评选出的人民满意窗口单位集中授牌。
评选活动结合公共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主要在全市各基层派出所、交警支(大)队、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口管理服务大厅、行政审批(许可)中心公安窗口、机动车管理所、安监车务大厅、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等608个窗口单位中展开。评选标准为: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主动热情高效服务;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各类办事办证程序公开透明;办公场所标识明确,内部环境干净整洁,便民设施健全完备;民警业务精通、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工作业绩突出,民警队伍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