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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药店买回来为治嗓子的,没想到只是食字号的食品”、“看着跟药盒没什么区别,而且还说有疗效,可是大夫告诉我这根本不是药,而是保健食品”……近来,本报热线接到不少此类的投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商家利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不可小觑。
读者林女士给本报消费直通车热线打来电话,称她购买枇杷含片时受到误导。林女士称,她不久前在药店买治嗓子疼的药,本想买糖浆的,结果售货员推荐她一款含片,并说和念慈庵枇杷膏是一个厂家的,比糖浆服用方便,结果买完回家一看,这含片根本不是具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而是标着“食”字号的食品。市民陈女士也称,她曾买的“复方甘草片”包装盒上标着的是“广卫食字”,也就是说这盒所谓的“药品”其实只是普通食品,只是名字像药而已。不仅“搭车”药品名称,一些仿药品还模仿药品的包装。
傍药品不只是误导消费,还会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称,部分商家利用一些手段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让非药品像极了正规药品。如果患者误把非药品当做是治病的药物,将贻误治疗时机,加重治疗成本,自身健康和财产安全都会受到影响。更严重的是,一些仿药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的现象,添加药物的剂量甚至超过正常剂量的几十倍,存在安全隐患。
药监部门表示,消费者识破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伎俩,可以从三个方面辨别,存在以下现象之一,则其产品很可能不是真正的药品。一是大肆宣传产品有特效,尤其是在传单中有大肆表述产品功效的断言,并保证疗效,宣传自己的产品对某一种疾病有特殊疗效;二是有专家推荐、患者现身说法,根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三是谎称新专利、新发明、攻克医学难题,有些违法药品宣传以“填补国内外发明空白”为幌子,宣传可治疗目前人类尚无特效治疗药的某些疾病,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等,引诱患者高价购买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