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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直管公产住房使用权出售的政策细则,那购买公产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购买本市公有现住房产权,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
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所购房屋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和夫妻关系证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已实现通存通兑,职工到任一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或登录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在线咨询,也可以下载天津公积金APP客户端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