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明确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由此,引发了众多网友对于“是否愿意放弃土地“‘农转非’”的讨论,甚至有统计显示9成农民不愿退掉土地承包权换非农户口。但是对于某些农民来讲,愿不愿意退掉土地承包权换非农户口,已经不是一个选项,因为他们是“失地农民”。在这轮户籍改革的大潮中,失地农民为什么值得我们关注?户籍改革对于失地农民又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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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失地农民,即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我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而在我国,很多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这样的“边缘群体”生活贫困,心理处于失衡状态,一遇风吹草动,极易爆发极端情绪,成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积极参与者,其行为甚至可能演化为“社会泄愤型”群体性事件,例如2008年的“瓮安事件”,原本是普通的“维权”事件,但由于一些对社会有怨愤的失地农民、上访群体加入,最后演变为影响极其恶劣的群体性事件。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当失地农民从身份上转为“城里人”时,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福利环节将产生变化,毕竟长期以来我国城乡户籍之间的福利差别较大是不能否认的事实,而这种变化实质上就是政府在无形中提高了对失地农民的“兜底保障”标准,将有助缓和失地农民对社会的怨愤,对社会的秩序稳定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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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现在累计的失地农民可能已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很多失地农民有着“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较差”等特点。有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在失去土地后,一方面在农村已无赖以生存的土地供养,另一方面又难以在城中谋得一份体面工作,面临“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于是生活变得更加艰难。即使经历户籍改革后,失地农民变成了制度意义上的“城里人”,也仅仅是基本生活保障层面有一定的提高,整体生活依然难以改观。若要让失地农民真正融入城市,除了户籍改革以外,还需要后续的政策扶持。例如,政府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应该在提供职业培训方面给这些失地农民更多的选择与便利,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各级政府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的定期再就业培训,也就是让失地农民“洗脚上田”,吃上“技术饭”,这种“可持续生计”的方式让失地农民与城市“绑定”,是让失地农民能够逐渐真正融入城市的基础,也只有这样,以推进城市化进程为目的的户籍改革才真正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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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详细>>】 摘要: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详细>>】 摘要:现在,不少地方在搞城镇化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到城镇或中心村居住,建立农村社区。政府注意按政策文明拆迁,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并让失地农民拿到合理的补偿,再让他们住上统一建好的房子,这就够了吗?【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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