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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天津市民办教育协会出台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依法招生、合理收费、科学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公约已于昨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该公约,民办教育机构要依法招生、诚信招生,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送审批机关备案,不做虚假广告,共同维护民办教育机构整体形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及退费制度,主动报教育、物价等相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先进的办学理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机构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构建和谐、健康的良好育人环境。此外,民办教育机构还应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学生、家长、社会及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