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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提高本市高校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全市继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组织全市50家职业院校(含高职、中专、技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其掌握就业或创业的专项技能和实际能力,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引导其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培训单位将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面向高校毕业生开设的培训专业目录、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名单、培训鉴定补贴政策等信息,广泛动员有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对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制定专门的培训方案,强化技能操作训练,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导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与高等院校签订创业培训协议,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培训期限达到80课时以上,培训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参加模拟企业实训或创办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根据结业人数,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参加改善和扩大企业培训的,根据结业人数,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