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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利,私自将某国产品牌打印机硒鼓、墨盒的外包装替换为惠普、佳能等知名品牌进行销售,后被警方查获。鉴于该男子系初犯,且坦白罪行,日前,北辰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2月至10月间,本市无业男青年曹某在北辰区某村其亲戚的平房内,购置塑封机、热熔胶枪等工具,并从网络上购买注册商标标识和包装材料,在未取得注册商标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某国产品牌打印机硒鼓、墨盒的外包装替换为惠普、佳能、松下等品牌进行销售。同时,曹某还租用了南开区一处房屋,用于存放假冒注册商标的硒鼓和墨盒。
同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将曹某抓获,并从上述两个地点及其驾驶的汽车内,查获假冒惠普、松下等注册商标品牌的硒鼓和墨盒共计130个,鉴定价格共计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