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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教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招生工作纪律强化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市教委各直属学校等严格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学校等要按照《市教委关于2014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分配比例、推荐条件等政策,做到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把2014年高中择校生控制在10%以内,招生名额由市教委正式下达,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此外,市教委要求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招收高中学生,严禁不符合政策、不负责任的个人承诺,严禁与学生或家长签预录协议,严禁擅自提前、推迟学生入学报名时间或不按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严禁违规发放与招生相关的奖金等费用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