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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山县交通局的视频显示,7月12日下午,60岁的陈作雄从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两天后,清洁工在交通局运管所三楼办公室发现其尸体吊在电扇挂钩上。经警方勘验,陈系自杀。
蓝山县16名目击者签字作证,7月12日上午,陈作雄骑两轮摩托车在东门桥头,遭便装执法人员“钓鱼执法”,他的车被扣押。当天下午,陈作雄写了两份“申冤书”,一份留在家中,另一份带在身上,然后走进了交通局运管所。
陈作雄在一个半月内,有4辆摩托车被执法人员扣押。
陈作雄在“申冤书”中写道,当天他送老伴和孙女去汽车站后,在回家路上,他骑着借来的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下,车被县运管所人员强行抢走。他无力赔还摩托车,不想在世为人。
陈作雄被扣摩托车的地点为县城闹市区,附近聚集着很多卖菜商贩,多人目睹当时的情况。据目击者说,陈作雄当时骑着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留,一名男子过去问他可否载他去福镇,陈起初没有同意,在该名男子央求下陈作雄才同意,并发动摩托车。
多名目击者称,执法人员到场后,陈作雄不停辩解自己没有载客,并下跪磕头。而一位执法人员说:“只要你开摩托车,我就要整死你,还要关起你。”随后他们将摩托车开走。
陈作雄死后,有16名目击者在一份事发情况说明上签了字。当时在现场的商贩们也说,事发地十字路口正好有摄像头,是不是“钓鱼执法”,调出视频一看便知。
7月14日一早,蓝山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在三楼一间正装修的办公室发现陈作雄上吊死亡。在旁边的办公室墙壁上,还留下了5个歪歪斜斜的大字:“请为我申冤”。
对于陈作雄之死,蓝山县成立了由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22日,蓝山县成立的调查组公布调查结论,称没有“钓鱼执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