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41岁的张某驾驶北京牌照的车辆撞人后心存侥幸逃之夭夭,张某以为自己是北京牌照警方应该不会找到他,没想到,他很快就“落网”了。
近日,宝坻区唐通公路王卜庄集市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中年男子倒地受伤,肇事车辆却“不知所终”。交警立即帮忙联系120急救车,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救治。然而,不幸的是受伤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分析,交警确认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大货车。随即,交警宝坻支队办案交警在现场展开了地毯式摸排。但经交警现场勘查,仅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事故现场,除此之外,事故现场没有任何线索。
随即,交警宝坻支队成立办案小组,兵分多路对肇事车辆展开搜寻。最终,交警通过查看事发地及周围的监控录像,锁定肇事车辆系蓝色的车牌号为“京AM90××”的中型货车,不过,因为监控录像模糊不清,不能辨认出完整的车辆号牌。这种情况给交警的侦破带来极大的困难。
为了尽快缉拿住肇事者,事发次日晚,办案交警赶赴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在北京警方协助下,对所掌握的车牌号线索进行模糊查询,发现有3辆车与肇事车辆特征相符,有重大肇事嫌疑。随后,交警又赶赴北京市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逐一排查嫌疑车辆,最终在房山区将涉嫌肇事的蓝色车牌号为“京AM908×”的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查获。循着“蛛丝马迹”,办案交警最终在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岳各庄村将肇事嫌疑人41岁的男子张某找到,并将其传唤到天津公安交警宝坻支队接受询问。
起初,面对交警问询,张某仍心存侥幸,矢口否认肇事事实,直至交警将肇事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痕迹比对照片及录像证据等向他一一出示,面对“铁证”,肇事者张某最终心服口服,供述出了其肇事逃逸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