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牟利,擅自将自己租住的房屋挂在网上出租,以此骗取被害人租金1万余元。鉴于该男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日前,西青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湖北省男子王某自2013年5月1日起在本市西青区某村租房居住。2013年11月期间,王某以将该房屋出租为名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李某、马某等人现金1.2万余元。后王某携款逃跑。经被害人报案,其于2013年12月29日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