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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本市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市级和区(县)级预算单位的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费等17项公务支出已全部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
据了解,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抑制公务消费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市财政局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严格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的同时,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财务目录,规定单位公务人员在进行公务消费后若无刷卡POS机凭条,无论是否刷卡,一律视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予报销;对于确实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按照报销流程由单位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报销。
为提升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持久约束力,市财政局每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公务卡使用率偏低的预算单位,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违规违纪单位和责任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