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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以“四动”工作法,推动在职党员从“八小时内岗位履职”向“八小时外社会服务”延伸,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一个党员一面旗,服务奉献双岗位”的良好氛围。
精心“启动”。一是调查摸底。摸清在职党员基本信息、职业特长、所属社区等基本情况,征求他们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意见建议。对全区80多个单位2990名在职党员,逐一建立花名册,填写《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为报到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制定方案。制定了《关于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报到时间、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以及机关和社区党组织抓好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要求等。三是深入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电话联系、手机党报等方式,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重要意义传达给每个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对有顾虑的党员,认真做好思想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增强工作信心。四是组织报到。开具《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单》,让党员携带登记卡、服务承诺卡和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认领岗位。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100多名机关在职党员完成报到工作。
责任“驱动”。一是亮明身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主动向社区群众亮明身份,自觉接受双重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作出承诺。在职党员对认领的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完成时限等做到“三承诺”,即向群众作出承诺、向社区党组织作出承诺、向本单位党组织作出承诺,并与社区党组织签订承诺书,通过社区宣传栏、显示屏、社区网站等进行公示。三是践行承诺。按照每名党员每年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的要求,报到后及时加入“党员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队”,利用各自特长,积极在民事调解、便民服务、社会治安、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共驻共建、共创和谐”。
三方“联动”。一是机关党组织做到常督促、常提醒。督促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投入社区服务,及时提醒党员应注意的问题,发布本单位党员在社区活动中的典型事迹、营造氛围。定期到社区了解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督促所属党员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等,有针对性地为社区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服务。二是在职党员做到“十个带头”、“五个一”。要求在职党员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做好一个表率,参加一支服务队,帮好一家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务。三是社区党组织做到建台账、定岗位。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分类设置服务项目和岗位,把党员编入相应的网格服务或志愿服务团队。制定服务计划,经常开展活动,提供服务需求,丰富活动载体,履行监管职责,随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协助机关做好监督管理。
机制“推动”。一是建立完善情况反馈机制。社区和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定期沟通,由社区定期向机关党组织反馈党员社区表现情况,并做到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制定《机关在职党员现实表现评议情况反馈卡》,每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该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二是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群众代表会、意见箱、网络平台、社区活动等征求群众对在职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机关党组织反馈。年底组织召开居民代表、社区党员和驻社区“两代表一委员”会议,对在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机关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写实登记卡》,让群众给在职党员“打分”。三是建立完善在职党员社区服务考评机制。通过个人自评、社区党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建立在职党员考评档案,把社区党组织满意不满意、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在职党员民主测评、干部选拔使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在职党员积极投身社区建设。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