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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围绕公正办案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市二中院持续用力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群众满意度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裁判权力、提升司法质效、加强监督制约,持续用力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审判质量、效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打造裁判篱笆,规范权力运行。在总结探索微机自动分案、案件审理调控、减刑假释听证、案件评查倒查等十项机制基础上,着眼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现了司法监督制约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全覆盖,巩固和提高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明确合议庭共同责任。通过合议庭成员共同审理、共同评议、共同裁判、共同负责,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庭审、文书制作、裁判结果等环节承担共同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了合议庭“名合实独”、“合而不议”等问题。根据审判需要和人员结构,职能部门依托信息化平台,随机抽取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坚持每季度更换一次,既消除了固定合议庭的现实弊端,又保障了法官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院长、庭长审案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实现了从“审核把关”到“直接参审”的转变,防止了审判权力行政化倾向,保证了审判的质量、效果和效率,不断用个案公正审判积累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息诉服判、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发挥审判咨询委员会作用。在院审判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特点和规律,成立“三大”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牵头,相关庭庭长和具有丰富审判专业经验的人员参加,对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分歧、与上级法院同类型案件裁判结果不一致、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等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为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提供参考意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落实便民措施,提升司法水平。诉讼服务暖民心。完善立案、诉讼、信访窗口功能,规范文明用语、接待流程、服务指南,拓展互联网站、微博服务功能,开通电话热线、手机短信、微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方便快捷的诉讼渠道。强化诉讼信访管理、监督、考核责任,使群众诉讼、来访接待等都做到无缝隙链接,千方百计解群众疾苦、帮群众急需、化群众忧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一点一滴的细微工作,促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案件速裁减民负。建立健全“简案快审”速裁工作机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速裁合议庭,集中审理民商事二审案件。探索建立民商事二审速裁案件审判流程,极大地缩短了案件平均审理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群众诉累,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判后答疑解民惑。针对部分当事人接到裁判后对裁判内容提出质疑,甚至因对裁判不理解而申诉、缠诉、上访等现象,研究推行了判后答疑制度。办案法官主动耐心回答当事人就裁判文书提出的疑问,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败得服气,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审判监督,维护公正形象。严格错案追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对错案等级实行票决,由审委会委员对差错案件投票打分。区分案件差错等级,明确危害后果、担负责任和问责方式,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精品意识,为提高审判质量效果提供了纪律保证。加强庭审评查。院领导与有关部门组成评查组,每周随机抽查庭审情况,对庭审活动当场评分,及时通报评查情况,指导审判人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对准备充分、程序规范、重点突出、释法准确的庭审进行总结推广,发挥好庭审的示范作用。开展审务督察。抽调专人成立审务督察科,配备照相、摄像、录音等电子设备,为督查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每天对庭审作风、工作纪律、法官形象、安全保卫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尤其对窗口单位、重要岗位的接待、开庭、执行等环节进行重点督察,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当事人来信来电投诉量和实际受理数大幅下降,当事人向院领导写表扬信和送锦旗的大幅上升。推进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向社会发布审判白皮书。举办“法官与网友面对面”活动,印发《海河之畔司法情》系列丛书,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坚持以民主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有力推进了司法公信力建设。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