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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记者陆续接到读者反映,居住的楼房外檐和阳台的水泥护板因年久失修,风吹日晒,发生脱落。砸中车辆的事情屡见不鲜。居民们问询,到底谁来维修呢?
记者近日来到河北区增光道增光里9至13栋。看到11栋的五楼阳台的水泥护板已经脱落多块,裸露着里面的砖头。记者问询居民称,由于已经购买了房屋的产权,原来的房屋管理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对脱落的阳台护板进行维修了。但依靠居民自己的力量,根本没能力进行必要的维修。河北区桥园路康桥里47栋也有同样情况。由于临街的外檐多次脱落,恰好在晚间发生,因此没有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居民们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得到答复,因楼房系居民购买了产权,因此需要居民集资自行修缮。前不久,河西区黄埔南路上的黄埔南里的一座楼房外墙的墙皮脱落,砸坏一辆轿车。产权单位闻讯后及时调来了吊车对残存的外墙做了处理,杜绝了事故的再次发生。试想,如果不是企业产权的房屋,仅凭居民个人出资进行维修,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和平区贵阳路继贤里小区的居民也反映阳台水泥脱落的情况。此前,东丽区、南开区也曾发生阳台因年久失修,整体堕落的情况。
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一些单位的企业产房屋,仅局限在收取房租,进行简单地房屋修补。真正需要对管辖的楼房进行大规模的修缮,一些单位确实没有能力和必要的资金。如果居住地系房管部门管辖,那么居民多少还是幸运的。因为多数情况下,房管部门会克服困难,为居民进行必要维修。而目前的楼房中,多为商品房,居民自己拥有产权。但潜在的问题是,一旦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仅靠居民自己进行解决,纯属是一句空话。例如,前不久的东丽区发生的阳台坠落情况。如果系市民自己拥有产权,那么维修起来肯定是困难重重。谁家阳台首先坠落,殃及的他人,肯定要负有主要责任,需要对其他居民进行经济赔偿。但如果该居民没有经济能力,不能进行必要赔偿,那其他居民该怎么办?谁来进行善后事宜。
如此等等,确实需要有关单位或者政府部门能够将此问题列入议事日程中,研究出一个办法来,以应对日后这种层出不穷的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