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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齐某某经预谋,在红桥区某小区门前,盗窃顺丰速递公司快递员放置在电动车上用于派送货物的邮包一个,内有iPhone5手机5部、500克金条1个、铂金手镯两个、铂金吊坠1个等物品。
齐某某是本市人,曾当过快递员,知道快递员上楼送快递时会将其他货物留在车上。2013年7月20日,他用假名“王刚”在淘宝网上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买了5部iPhone5,要求顺丰速递送至红桥区某小区,之后又以其他假名在网上购买了皮箱、裤子等物。
21日,齐某某查询运单得知上述物品均已到红桥分部,遂于8时许,以收货人的名义与快递员联系,骗其去虚假地址送皮箱,后趁快递员上楼之机,将放置在楼下的包裹偷走。意外的是,邮包里不仅有5部iPhone5,还有金条、铂金饰品等物。
齐某某将窃得的手机以每部4200元的价格销赃,金条、铂金饰品藏于家中,其他物品丢弃。
快递员报警后,公安机关将齐某某抓获,并从收买人处查获5部手机,金条、铂金饰品也已发还实际收货人。齐某某所偷物品共计价值177889元。
红桥区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