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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政府日前公开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新组建成立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亮相”。经过调整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市政府工作部门减少1个
根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所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报告,市政府此次机构调整和设置情况如下:1.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不再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组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组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综合交通规划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的行政职责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市政公路管理局。4.将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改设为市政府直属机构。5.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改设为市政府直属机构。6.将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改设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民政局管理。7.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8.将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9.将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更名为市金融工作局。10.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更名为市戒毒管理局。1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挂市物价局牌子。
《通知》和市政府2009年5月底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津政发〔2009〕24号)相比,市政府工作部门从46个减少了1个。其中,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此番机构改革中没有变动。此外,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均有不同程度调整。
组建新部门使一件事情一个部门负责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此次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中,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的意图明显。本届政府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了分工过细、机构过多问题。具体来说,新组建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解决了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多条线管市场的问题,转化为“一个部门管市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交通有关行政职责整合,形成了“大交通管理格局”。交通运输委负责人表示,“这次机构调整,不是部门的简单合并、人员的简单重组、牌子的简单更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形成大交通管理格局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还有一些部门变化比较微小。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没有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挂市物价局牌子,明确了今后有关物价的行政职能也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行使。此外,按照2009年机构设置,市政府派出机构包括市审批办、市中小企业局两个部门。经此次调整,两个部门均成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这一类别未再在政府机构设置中出现。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由2009年的两家,调整为市投资促进办公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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