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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数名同伙在饭店、医院门口等车辆密集停放处,趁四下无人砸毁汽车玻璃窃取财物,后被警方抓获。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2013年10月13日中午,河北省男子侯某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驾驶租来的夏利车来到本市北辰区一家饭馆附近。几人见饭馆门口停着不少汽车,遂决定在此处作案。随后,侯某按照分工,下车将一辆汽车玻璃砸碎并将车内一黑色皮包盗走。包内有现金8000元、“索尼”手机一部、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后几人将所得现金瓜分。两天后,侯某再次与同伙驾驶上述汽车作案。此次,他们来到武清区某医院附近,以同样手段将路边一辆汽车内的皮包盗走(内有数码相机一台、现金30余元及银行卡等物)。
今年2月20日,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