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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丽区以“六抓”促“六有”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教育实践活动中,东丽区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以“六抓”举措,编制架构图,签订任务书,建立跟踪台账,实施节点验收,着力在增强针对性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基层党组织做到“六有”,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抓覆盖,确保基层工作有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基层组织建设意见》,创新“三改一化”进程中的组织设置和功能转型,新建社区党组织9家,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基层“两委”班子建设,采取内选外派相结合,为14个软弱涣散村(社区)选优配齐党组织书记4名、班子成员3名,为5个新建社区选好配强“两委”班子,为书记、主任一肩挑社区全部配备专职副书记,解决了人员空缺、组织空转。制定《村“两委”成员过渡期安置实施细则》,以村、居对接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推动落实机制,确保年底前组建到位。
抓场所,确保基层工作有阵地保障。整改提升软弱涣散村、社区活动场所4处。结合新市镇还迁和村改居工作,按照农村不少于90平米、社区每百户不少于25平米要求,采取公建配置、新建扩建、租赁购置、整合用房和共驻共建等形式,扎实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和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把握社区基础条件,区分社区建设类别,按照可听、可看、可推广、有硬件、有经验、有影响的原则,重点打造华明二居、华明四居和无瑕街秋霞里、万新街嘉春园等一批新建商品房社区和还迁社区党建示范点,做好典型选树工作,探索可行经验,以点带面实现阵地全覆盖。
抓投入,确保基层工作有经费保障。研究完善《关于村级干部工作报酬规范管理的规定》,区、街、村三级联动,采取“基本工资+区考评奖励+街绩效奖金”的形式,严格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人均标准达到4.97万元/年。按照任职年限划分5个档次,采取“规定数额+特殊增补”的方式,保障离职村干部退后有所养。区财政列支,在50%党费拨返的基础上,按照党员年人均100元,不足5000元的村按5000元补足,不足3000元的社区按3000元补足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统筹安排村、社区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严格经费管理,健全“收支两条线”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到位。
抓建设,确保基层工作有设施保障。推动“一屏一栏一报”建设,加快实施公开触摸屏、党建宣传栏、信息黑板报的村、居全覆盖。制定《关于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方案》,突出综合性、多功能,明确室内室外标准,强化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提升社区办公和党员活动室,实现党员活动室、办公议事室、便民服务室、教育培训室、文体娱乐室“五位一体”,基本满足村居党员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接拆迁还迁和村改居工作需求,规范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建设和使用,做到拆迁村队设备随转、临时阵地照常配备、还迁社区及时安装,确保过渡期党员教育不断、党性不减。
抓规范,确保基层工作有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在科学决策、高效运转、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街道和村、社区在排查分析、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配套充实和调整优化学习教育、议事决策、管理监督和联系群众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完善基层治理机制,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实施制度上墙,按照清晰美观、布局合理的原则,有效利用党员活动室、村居会议室和服务大厅、过道走廊等空间,把制度挂起来,让规范亮出来,给基层班子和党员干部时时警醒、处处鞭策,确保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载体,确保基层工作有服务保障。结合新市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新建、提升各村(居)综合性服务中心(站),引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服务项目,打造开放性、一站式、便民高效服务窗口。组建楼门党小组,实施党员家庭挂牌,编印《志愿服务手册》和《志愿服务登记册》,建立报到登记、承诺评诺、服务纪实、沟通反馈四项制度,组织3245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系统排查各街道“四户三守”人员情况,按照结对帮扶关系,指导全体在职党员至少联系1户困难家庭,定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组建新袁村帮扶协会等公益组织,引导基层党员力量向困难群体的常态联系服务聚集。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