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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在处置交通事故、抢救遇险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的4名交警、2名清障救援人员被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6人正在处置的交通事故是因一辆“尼桑骊威”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违法引发的。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因高速公路全封闭、单向行驶、车速快、流量大等特点,逆向行驶违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逆行一次悔终生。
8月10日20时30分,交警高速支队指挥室接警:“在津蓟高速去往蓟县方向,距蓟县30公里处有两小客车相撞事故,两车严重变形,车内应有人员伤亡,具体人数不详。”接报后津蓟大队交警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初步勘查,当日20时22分,在津蓟高速公路由市区去往蓟县方向76.6公里处,由于走错路,一辆“尼桑骊威”小型客车违法掉头后,沿第一车道逆向行驶至此,与同在第一车道行驶的一辆“东风风行”小型客车相撞。事故造成“尼桑骊威”小型客车驾驶人及车内一名乘车人死亡,两名乘车人受伤。随后就发生了交警和清障救援人员在处置交通事故、抢救遇险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的悲剧。
记者从本市交警高速支队了解到,高速公路上倒车、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今年以来高速交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倒车等违法行为。此类违法多因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走错路引发,一些驾驶人路况不熟悉,在行驶中不注意观察指示标志,走过了匝道口,发现后只想快速回到自己需要的出口,不顾危险掉头,然后逆向行驶,往往使正常行驶的车辆猝不及防,酿成大祸。此外还有一些驾驶人发现驶入错误匝道时,会马上在硬路肩上停车,甚至就在行车道上紧急停车,倒回匝道口。这样就给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巨大危险,追尾、碰撞事故时有发生。
交管部门表示,事故的发生就在眨眼之间,血淋淋的教训已经给出足够的警示,高速公路为全封闭、设有多车道、中央分隔带,只供汽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驶方向是严格单向行驶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倒车、逆行、掉头的违法行为都要被一次记12分。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选择高速公路出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行驶路程及出入口;行驶中,要注意观察沿途交通指示标志,临进入匝道前要提前采取减速等措施。
“8·10”案肇事者被批捕
记者从天津市蓟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津蓟高速“8·10”4名民警被撞身亡案的肇事者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4年8月10日22时,于某某驾驶号牌为冀HK8803、冀HJ338挂的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津蓟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因疲劳困倦,未及时发现前方因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而设置的防护警戒区,致该车径直闯入警戒区内,猛烈撞击了一辆中型专项作业车,并使该车在向前移动过程中连续撞击了警戒区内的两辆警车,以及正在现场实施救援和勘查的多名民警和清理道路的工作人员,造成民警胡某某、孟某某、马某某、于某某和道路清理人员杨某某、牛某某六人死亡,其他在场人员李某某、辛某某、马某某等五人不同程度受伤以及三辆公务车、道路中心隔离护栏严重损坏的惨重后果,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对于某某涉嫌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本案依照法律程序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