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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表兄弟二人前后埋伏,待时机成熟,上前殴打被害人,并将其绑架藏匿于芦苇地以获取钱财。日前,河西区检察院对一起策划多日、表兄弟共同实施绑架行为的案件提起公诉。
据调查,去年12月,钱某来天津找到赵某,二人预谋实施绑架以获取钱财,并为此购买了刀具、橡皮棍、胶带、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二人多次到河西区梅江万科水晶城附近踩点,并最终选定停放在此处的凯迪拉克汽车车主孙某为侵害对象。半个月后,赵某与钱某携带作案工具,驾驶汽车来到作案地点,分别在孙某汽车的前后埋伏,伺机作案。一小时后,二人趁孙某打开车门放置物品时,持刀具、橡胶棍上前对孙某进行殴打,并用胶带将孙某眼、口遮住,四肢捆绑。二人驾驶孙某的汽车,将孙某带至西青区的芦苇地内,赵某通过孙某的手机联系孙某妻子,索要赎金300万元。其间,赵某将孙某包内的400余元和苹果手机抢走。二人见两次索要赎金均未成功,只好离开芦苇地。后孙某自行挣脱捆绑逃出,随后被赶赴现场的民警解救。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钱某和赵某欲再次作案时,将二人抓获。经法院开庭审理,认为二被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行为构成绑架罪,二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