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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28日至8月29日,国家档案局在滨海新区召开全国开发区档案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开发区档案工作经验,讨论修订《开发区档案工作暂行规定》。这是国家档案局首次组织召开有关开发区档案工作的会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国家档案局指导下,天津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档案工作与开发区各项工作同行,为服务和促进开发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天津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开展开发区档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抓住京津冀档案事业协同发展的大好机遇,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成效。
据了解,天津将完善开发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档案工作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健全完善开发区档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开发区档案业务工作,围绕“三个体系”建设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切实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对开发区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区档案事务服务。
会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等6个单位分别做了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中新生态城。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档案部门负责同志等70余人参加和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