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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起,本市首部规范养老机构资质、环境、人员及管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据介绍,根据《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应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收费应按照本市各级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养老机构管理者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护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取得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00万人,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至2016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强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力争3年内新增养老床位3万张,总量达到7.6万张,实现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的目标。
养老机构应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每年至少为老人体检一次
根据今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本市养老机构应为住养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康复指导、预防保健等医疗保健服务,每年至少为老人体检一次,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享受健康,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首要需求。根据《规范》,养老机构应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专科医疗保健,并定期记录。平日里应为老年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指导老人养生、康复。
此外,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至2016年,本市还将围绕推动京津养老服务一体化,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医疗养老服务项目,并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入老年健康产业,推动建设集住养、医疗、娱乐、精神关怀于一体的养老新载体。
养老机构应提供精神支持服务
让阳光照进每位老人心房
“坐在屋里闷闷不乐,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部分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因为身体的衰老和生活环境的改变,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常年从事老年心理健康研究的心理咨询师王淑洁表示。而根据今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还需为入住老人提供精神支持服务。
据介绍,养老机构对住养老人的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包括访视、访谈、危机处理、咨询活动和社会交往。此外,还要加强与老年人的交流,及时掌握老年人心理动态和精神变化,并注重保护老年人的隐私。
作为本市首个设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心理咨询工作室,由天津师范大学老年心理研究所为市第一老年公寓建立的“阳光心房”,已经成立近一年时间。专业心理咨询师借助国内先进的心理仪器,针对老年人容易产生的对生理衰退的担忧、对社会角色改变的焦虑、配偶离世、消极情绪等一系列特殊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每周定期为老人们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年内,还将有更多专业心理咨询和科研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更为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