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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28日上午,在津务工的38岁湖北人肖福华因脑干出血不幸离世。但随即,他完成了人生最后的义举——在他病重期间,其家属萌生了希望“延续”其生命、“留个念想在人间”的想法,主动联系了本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表达了希望无偿捐献其器官的意愿,并成功捐献出1个肝脏和2个肾脏,将用于救治3名危重患者的生命,使他们重获新生。肖福华也由此成为今年本市第27例成功捐献器官者,也是2010年3月本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累计实现成功捐献的第100位无偿捐献器官者。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在市红十字会举办的“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突破100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天津市是全国第一个就器官捐献立法的城市,2013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本市累计捐献大器官237个,挽救危重患者200余人。这100位成功捐献器官者中,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只有5天;不满18岁的23人,18岁至40岁的23人,40岁至60岁的47人,60岁以上的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