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9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本市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过去的4000元上涨到1.5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也由以前每张床位每月补贴50元,变为根据住养老人护理等级的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
《关于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根据《通知》,本次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按照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平均每张床位建筑面积30平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建筑面积小于30平米的不予补助。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的上调,将使十二五的最后两年本市增加养老机构补贴3.54亿元。
《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起,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改扩建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1.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1.1万元,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2千元;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千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4千元,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1千元。在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方面,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根据收养的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入住的生活自理老年人、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评定标准依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008—2001)和《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执行,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市民政局社服处工作人员表示,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上调后,养老机构应当依规申请和使用补贴资金。对养老机构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违规挪用私分补贴资金的;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活动的;违反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由市民政局出台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于9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