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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13年年底,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已经达到了200.85万人,为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本市出台了两大举措,其中最大亮点是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的补贴是之前的3倍多,并首次对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收养生活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实行差异化运营补贴。
举措一·首次实行差别化补贴
今年,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首先是调整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照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平均每张床位建筑面积30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不予补助。其中,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过去这个补贴只有4000元。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另外,对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根据收养的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这是本市首次实行差别化补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新补贴标准执行,从2014年到2015年年底,支出金额为5.03亿元,比从前多出3.54亿。截至2013年年底,本市养老床位数量为46266张,到2015年年底将增长到69000张,将有32000多位老人受益。
举措二·养老机构服务有了标准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让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过得更舒心,本市制定了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并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本市首个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对养老机构的资质、环境及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服务内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其中有几个亮点,规定养老机构管理者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护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对生活完全自理老人、生活部分自理老人以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的生活照料制定了各自的服务标准。要求老人入住时,养老机构应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为老人体检一次。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工作人员表示,制定这个地方标准主要是为了下一步给本市养老机构进行星级分类奠定良好的基础。本市也计划要像北京和上海一样,为养老机构定星级,根据星级不同,以后的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也会不一样,这样督促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设施和服务,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