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实践活动中,东丽区结合区情实际,把整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专项整治任务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凝共识,明确责任不推诿。一是专题部署、明确任务。区委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各街道和职能单位传达市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同时区委对开展专项整治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限和要求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二是成立组织、强化责任。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副区长等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涉农街道和职能部门共20家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方案、合理分工。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新立、华明、军粮城等7个涉农街道和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等13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各单位也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重拳,对准靶子不手软。一是着力查处经济违法违纪问题。重点对农村基层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法侵占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侵占集体资金、截留骗取土地补偿款等方面问题。通过排查发现新立街某村的党支部副书记伙同村委会副主任利用职权,收取某承包商本田轿车等价值30余万元物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获取暴利,涉案的2名农村基层干部已被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共排查线索40条,初核15件,转办26件。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4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二是着力查处农村换届贿选问题。针对群众关注的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为单位对反映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逐项梳理,确保结果公开透明,让群众满意。对群众反映的2件贿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确认不存在问题,向群众讲明了缘由,得到群众理解。三是认真纠正“四风”方面问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确实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坚持坐班办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讲求排场享受及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四风”方面问题。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组织村干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摆自身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问题,截止目前已有7个涉农街道中55个村队完成自查自纠。区委以村务公开为抓手,采取抽查、联查等形式,重点查找有无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损公肥私、不实行集体决策以及群众反映的“四风”方面问题,目前重点检查的35个村队中发现6个村队存在问题,均得到有效纠正。
下猛药,巩固成果不松劲。一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工作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相继出台了《关于村级干部廉政建设的规定》、《农村三资三级监管办法》等规范制度,全面梳理现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农村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同时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监管,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工作制度体系,为防止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提供制度保证。二是着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区信访部门对市委工作方案中10个方面任务问题进行排查,发现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非法买卖、出租集体土地问题,涉黑涉恶、“以黑治村”,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等3个方面11个较为突出的重点问题。对市交办的15个重点信访事项责任到街道,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当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依规追究责任。截止目前,49件信访积案已结案37件,化解率为75.5%。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抓好农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前期工作,督促各街道和各职能单位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对土地征占、补偿安置、集体资产等方面问题,继续加大查办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