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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农村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座谈会。会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个市级部门围绕集中整治和解决农村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低保、补贴、困难救助政策缩水走样和侵害群众利益,信访积案化解等问题,交流了前一阶段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现摘要编发如下。
市纪委、市监察局 着重整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两个责任”,各涉农区县党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初步核实违纪违法问题212件,立案查办111件,给予党纪处分53人、政纪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6人;公安机关查办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案件7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75人,各级法院审结涉农违法犯罪案件45件,涉及党员干部74名;挽回经济损失428.86万元。市纪委、市农委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控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农村基层监督管理制度,各涉农区县共制定48项规章制度。
市发改委 着重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8月份,市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立。向290家单位印发了《关于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所有单位均已上报自查报告及相关登记表格。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审批办梳理汇总了2007年3月以来审批、核准、备案的楼堂馆所项目、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景观项目以及政府举债项目清单,共计1387个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将逐个审核分析,查找其中的问题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还将对市文化中心、梅江会展中心、津湾广场、滨海高新区渤龙湖、宁河七里海等五个社会关注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分析,理清项目审批程序,以及建设主体、筹资渠道等相关情况。
市财政局 着重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和私设“小金库”及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今年以来,制定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动态监控,建立市和区县“三公”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制度,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所有市政府组成部门均已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今年前7个月市级“三公”经费下降23.8%,其中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和公车购置运维费分别下降30.1%、70%和15.1%,各区县“三公”经费也不同程度下降。自年初开始,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在全市16个区县和93个市级主管部门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发现168个单位存在“小金库”211个,涉及金额8006万元。7月31日至8月25日,市财政局组成5个督导组分赴10个涉农区县,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目前,我市各类支农资金均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及农户补贴资金基本都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农户,并实施规范的公示制和层层审核,村级涉农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较好。规范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向困难区县和社区、农村倾斜力度。设立市对区县基础教育、基层文化、医疗卫生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人口、设施、绩效和投入等因素计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由项目管理转向目标管理,规避资金分配中的人为因素。
市教委 着重解决农村子女入学入托、校车安全、学生午餐问题。在农村子女入学入托方面,加大对农村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给予补助,基本形成了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稳定政策,今年列入20项民心工程的新建和改扩建50所农村幼儿园、100所农村幼儿园旱厕和采暖设备提升改造工程,新建、改扩建10所农村高中任务,目前已全部开工,部分已经竣工,260所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中的农村学校评估验收工作也进展顺利。市教委为落实春兰书记指示精神,对学生就餐和校车安全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市财政和各区县落实改造资金1979万元,涉农区县共新建食堂19所,提升改造42所,为205所学校加装熥饭和保鲜冷藏设备,满足了“每名学生都能吃上热乎饭”的需求。各区县加强对校车行驶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制定《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校车标牌申领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便利安全。
市农委 着重解决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开展“一站式”服务、代办服务,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旱厕改造等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农村基层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已有3506个村建成了村级综合服务站,占总村数的92.6%。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村级综合服务站累计接待群众168万人次,受理群众意见2.3万件,协调解决1.76万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300多件。二是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目前,全市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配备村庄保洁员近2万人,完成垃圾收运设施配备任务的60%以上。完成年度村庄污水设施建设任务的58%以上。新建、改造村庄公厕856座。三是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今年上半年,转移农村劳动力达5万人以上,1.7万人参加了农业职业技能培训,8700多人取得资格证书。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846元,同比增长11.7%,增速高出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500个困难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97元,同比增长12.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改善农村困难群体生活。各级党员干部累计走访困难群体1.24万户次,帮扶钱物总共价值2086万元。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今年帮助远郊五区县3000个低收入农户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五是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制定《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时监测网,有力遏制了涉农“三乱”问题。
市信访办 着重化解信访积案。组成7个督查组,对16个区县和7个委局信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安排局、处、科级干部按照“三位一体”包案包片分工,与区县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信访办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片会15次,深入基层160多次,召开协调会210多次。截至目前,第一批交办的50件信访积案已化解45件,化解率90%;第二批交办的524件信访积案,已化解433件,化解率82.6%。随着信访积案的不断化解,年初我市进京非访反弹的局面得到扭转,5月至8月进京非访同比分别下降56%、34%、67%、70%,四个月进京非访排名均在全国20位之后。
市工信委 着重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加快农村配电网改造,到今年底,将建设110千伏项目5个、35千伏项目18个、10千伏及以下项目93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年度计划的74%。开展“低电压”综合治理,实施供电薄弱台区的设备轮换、更换,截至8月底,已使173个行政村的村民受益。超前、主动协调电力保障,确保大项目按期建设竣工。对工业企业实行错峰、避峰,实现电力总体平衡。截至7月底,全市农业和农村居民用电户数145.2万户,用电量19.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4%,增长2.3%。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99.936%,电压合格率99.572%。截至8月底,新增农村售电网点515个,总计覆盖2685个行政村,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就近买电难问题。
市水务局 着重解决农村吃水等问题。编制了《天津市村镇供水提升工程规划》,年内可启动实施,到2017年实现全市农村饮水水质达标。起草了《天津市村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就建立村镇供水两级监督管理体制、设施运行管理主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大对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和两区三县的村镇供水出厂水水质抽检力度,计划年内抽检280个点位、3900个项次,目前已经抽检164个点位、2450个项次。提前启动了蓟县深山区应急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开工建设小水窖1000余座,工程全部完成后,将解决蓟县11个乡镇、95个村、5.4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正在启动两区三县5个水质检测中心建设。
市商务委 着重解决农村购物难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4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连锁化便利直营(加盟)店,基本实现连锁经营全覆盖。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支持农村消费网络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补助资金3500万元,对村级便利店建设给予补助。当前,各区县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三年工作方案。蓟县初步确定发展村级连锁便利店网点570家,完成了12家示范店开业运营,示范店每天营业额最高达到2万元,一般在5000至6000元,经济效益、购物环境比以前有了明显提升。
市交委 着重解决农村行路难和乘车难问题。制定了《关于实施“八大工程”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打造现代化公交体系工作意见》,明确了到2016年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100%等发展目标。指导蓟县、宁河等区县制定城乡公交均等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以武清区为试点,启动实施了公交服务均等化建设示范工程。今年4月底,环城四区全部完成了民营班线收购工作,组织公交企业立即规划线路,推进公交运营服务无缝衔接,实现了公交服务均等化。今年确定大修改造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的乡村公路850公里,截至8月底已竣工392条,占总计划条数74%,竣工里程507公里,占总里程60%;完成投资40338万元,占道路总投资66%。
市卫计委 着重解决农村看病难和稳定村医队伍等问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方案》,完成了《我市基层卫生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调研报告。督促各区县加快搬迁,新增89个村卫生室投入正常使用。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截至目前,宝坻区31个乡镇卫生院所属155个村卫生室,共与1.58万户居民签订了服务协议,服务人群达6万余人。完成了全市在岗乡医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乡医的执业资格相挂钩。严格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根据乡村医生年度考核结果,为在岗乡医换发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