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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勇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红卫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丁学君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季红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臧力军、蔡志萍、张勉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董晓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郝树龙、朱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柏连贵、于建华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