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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让企业及相关部门更好的了解和熟悉掌握《条例》内容,结合全国个体民营企业会员“光彩服务日”活动,10月17日,河东区政府联合工商河东分局、河东区个民协会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讲会。
会上,工商河东分局企管科干部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轶才律师事务所王金立律师从法律层面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了分析讲解。河东区政府以及工商河东分局领导分别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贯彻执行发表了意见。
培训结束后,由工商河东分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相关问题。参会企业纷纷表示:“这次宣讲会非常及时,使我们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与企业经营发展又是密切相关,真是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通讯员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