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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不到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潜入同一栋在建住宅楼内盗窃塑铜电线,总价值5900余元。日前,该男子已被西青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今年1月19日22时,河北省男青年吴某经预谋进入本市西青区一处住宅小区工地内,将在建一座楼内尚未投入使用的、规格为10平方的塑铜电线剪断后藏匿。后吴某被该工地工作人员抓获。吴某在被抓获后坦白:2013年12月底至今年1月18日间,他还曾携带钳子、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先后两次进入该工地,以上述相同手段盗窃塑铜电线,销赃得款2400元。
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5900余元。同时,被害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分公司因重新铺设电线造成材料费及人工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现被盗电线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单位。吴某亲属自愿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