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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男子经预谋,打算用“游戏厅偷分”手段牟利。未料,计划实施期间一人欲退出,引起另两名同伙不满,二人遂到反悔者处暴力劫财。日前,本市红桥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抢劫罪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本案被害人刁某与张某(另案起诉)因在游戏厅“偷分”牟利而相识。此后,刁某来津与张某及本市无业男子姚某共同“偷分”换钱,刁某在津的费用由张、姚二人负责。后由于“偷分”行动还未实施完成,刁某即欲离开天津,引起姚某与张某不满,二人遂预谋劫取刁某钱财。随后,姚某找到朋友魏某,让其冒充游戏厅老板,共同向刁某索要钱款。今年5月24日凌晨,姚某、魏某及张某一同来到刁某住宿的酒店房间,采用殴打、恐吓手段抢劫刁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500余元、手机两部及刁某装有“偷分”工具的旅行箱一个。其间,姚某还使用刁某银行卡从柜员机提取现金1万元。后三人又逼迫刁某写了一份“偷分经过”。三人实施抢劫后离开酒店,刁某随即向警方报案。
综上,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