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在本市街头发现,一商家把五星红旗当成了促销的招牌悬挂出来,不少路过市民认为这有损国旗的尊严而且涉嫌违法。
昨天下午,记者在成林道与沙柳北路交口看到,交口东南角的一家名为“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外墙的铁护栏上插着八九面五星红旗,而在加油站后的围墙也是此种情况。一些从此经过的市民觉得,商家如此悬挂旗帜涉嫌用国旗当作促销广告的招牌,有损国旗尊严。此外,记者昨晚在津塘路与十五经路交口附近的一家店铺外看到,该店铺将4面五星红旗分成两组斜插着挂在店门外,紧靠国旗下是该店“双十一”期间的促销广告条幅。工作人员表示,挂这么多国旗显得既气派又好看。
《国旗法》规定,商铺悬挂国旗时,不可倾斜悬挂,不要随意交叉悬挂或竖挂,更不得倒挂;企业事业组织等公共场所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以及特殊活动时才可悬挂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