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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东丽区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模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今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东丽区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并以《关于印发<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丽党办发〔2014〕13号)文件印发全区,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
工作中,东丽区建立健全由区党政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开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救助绿色通道,建立特殊困难问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模式,形成社会救助工作有部门承担、有人员负责、有资金保障、有协商机制的保障制度。在区民政局设立了区级社会救助申请窗口,负责受理难以确定部门的救助申请,及时分办转接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各街道依托政务大厅、服务中心设立了街道社会救助申请窗口,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救助申请,并及时分办转接相关部门办理,做好记录备案;按照“一明显三上墙”标准,制定了《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职责》、《东丽区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受理救助工作分办转接工作制度》、《东丽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东丽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流程图》,并已完成区和街道救助申请窗口的制度上墙工作,规范了救助窗口和职责,明确了救助政策和流程,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