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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出让分类调控实施意见》,明确将本市房地产市场划分为成熟、新兴、待发展三种类型,根据房屋交易量、增长率及空置率指标,确定土地出让分类调控区间并细化到区县板块。
根据意见,全市各区域房地产市场进行细分,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年均交易规模超过100万平方米的,为成熟市场;交易规模在100万平方米以下,但房屋年均交易增长速度超过全市平均增长速度2倍以上的,为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规模小于100万平方米、交易增长速度低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的,为待发展市场。
从本月起,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按三类调整:对应增加土地供应的中心城区和西青区,计划供应量在去年供应量的基础上,按上浮10%控制;对应保持土地供应的东丽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和武清区,计划供应量在去年供应量的基础上,按基本持平控制;对应适度减少土地供应的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和宁河县,计划供应量在去年供应量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下降30%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