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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的“开发区社保分中心”成为本市公积金管理机构,长期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程序、操作不统一,给本市企业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带来不便。昨日获悉,本月开始,开发区外资企业住房公积金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工作启动,明年2月完成,开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将实现正常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开发区社保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留意相关事项,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详询,也可登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注市公积金中心开发区管理部微信号“zfgjjkf”具体咨询。
留意事项
本月开始在市公积金中心汇缴
本月开始,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和承办银行停止办理缴存和支取业务申请,市公积金中心为企业办理职工首月汇缴手续,并为10月增员职工办理补缴,移交单位应在本月底前完成所有移交范围内职工的新开户手续。提取业务按照市公积金管理规定提取,移交期间,职工可在市公积金系统中个人账户余额范围内提取,明年1月历史数据移交完成后,明年2月恢复正常提取。
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目前职工仍可向开发区农行、工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移交完成后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各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符合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市公积金中心完成首月公积金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信用良好,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
委托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发生变动
在开发区社保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本月开始陆续转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借款人与开发区农行、工行签订的委提协议将在下月底终止,委托该行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也将暂时中断。明年2月开始,职工要尽快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签订新的委提协议,恢复委提业务。
及时补足代扣卡余额以防逾期
本月开始到职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新委提协议生效前,职工需记清每月还款日和还款额,并在还款日前确认公积金贷款代扣卡余额,如余额不足请及时补足,以免造成贷款逾期罚息和不良征信记录。在此期间,职工用自有资金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可凭还款凭证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取公积金。
提取范围广支持住房保障倾向社会救助
移交后,开发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提取公积金。(记者许佳通讯员王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