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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遭受家暴的女性往往受到精神和肉体双重伤害。昨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我国首个《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制定完成,并即将进入公开征集意见阶段。记者从天津市妇联相关部门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市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案103件。从最新的天津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来看,九成女性满意其家庭地位,绝大多数女性在家掌握“财权”。
数字
前三季度受理家庭暴力案103件
2014年前三季度,本市妇联组织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事项5625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类2295件,家庭暴力案件有103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4.49%。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津城女性社会地位显著提升,她们在遇到家庭暴力时,越来越注重为自己维权。
案例
随礼起争执新婚10天便遭家暴
52岁的林女士经人介绍与58岁的韩某某相识并组成家庭。婚后仅10天,因随礼问题发生争执,男方打伤女方头部及肩部。此后,因一些家庭琐事,两人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男方对女方拳打脚踢,致使女方背部和头部多次受伤,皮肤青紫淤血。几日后,男方喝完酒推倒女方,抢走女方手包,拿走身份证、驾驶证、工资卡、医保卡、钥匙等,然后驾车离去。
林女士无奈只得报警,但因夫妻关系警方无法深层介入,她只得躲到朋友处避难。韩某某找不到林女士,到处张贴寻人启事,三番五次到其单位肆意诽谤林女士生活作风不检点等,给其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林女士遂到街妇联寻求帮助。街妇联找到韩某某,指出家暴是错误行为,韩某某承认事实,并请求街妇联找到林女士跟他一同办理协议离婚。
维权
受害者年龄分布广举证不容易
“在我们接触到的家暴案例中,受害者的年龄层面比较广泛,从20多岁的年轻女性至70岁的年老女性都有。我们曾经接待过一位女性,丈夫拿着刀追着她砍。来妇联求助的时候,她头上还裹着纱布。”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男性有习惯性家暴行为,有的是因外遇等问题家庭生活不和谐造成家暴,施暴者中不乏高知男性。“我们接待过因家暴想离婚的女性,有时候,推一下、打一下,并不好举证,因此想通过家暴举证办理离婚不太容易。”该负责人表示。
调查
九成天津女性满意家庭地位
2013年最新的天津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津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高,90.9%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比较满意或很满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女性在买房、贷款、投资等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上,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
2000年 调查选项 2013年
88.6% 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 94.4%
70.1% 自己外出学习和工作 93.4%
93% 资助自己父母 95%
(“基本可以”或“完全可以”以女性意见为主)
58.8% 家庭投资或打款 83.7%
60.6% 从事什么生产经营 81%
(由夫妻共同商量及主要由妻子决定)
73.4% 买房/盖房 84.8%
(妻子参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