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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民张女士在工商人员的见证下,从朋友的朋友手中拿到了赔偿款1393元。
张女士家中装修,一位在秦皇岛的朋友售卖瓷砖,随即向其咨询。这位朋友介绍张女士到河北区民权门装饰城的朋友王先生处。王先生为张女士在塘沽一家瓷砖供货商处购进10箱瓷砖。没想到张女士装修铺了5箱瓷砖后发现另外5箱瓷砖有明显色差。张女士于是和王先生协商退掉有色差的瓷砖再购进无色差的瓷砖。没想到供货商已经没有备货,让张女士装修延后。张女士提出让王先生补偿损失,王先生感到十分委屈。王先生认为是看在朋友面子上为张女士帮忙,并没有赚取经济利益,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张女士见到解决无望,将此事向工商河北分局反映。昨天,装饰城所在地的月牙河所工商人员找到销售商王先生,指出其尽管是为朋友帮忙,但毕竟货品出自其手,并为张女士开具票据,构成了买卖关系,虽然为朋友帮忙,但应该达到用户满意。在工商人员的见证下,王先生退还张女士购货款480元;补偿张女士铺砖费用913元,至此张女士申诉问题获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