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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2岁的姜金香在宝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时间不长,每次遇到打工者求助,她都会细心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她在现场调解劳动争议时,能很快理清双方矛盾,更能为打工者讨来公道。
以理服人
“说实话,我刚来的时候,最头疼的就是找出打工者和企业应负的责任。”姜金香对记者坦言,因为在一些私营企业中,打工者很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发生劳动争议时,各说各的理,似乎谁都有理。尽管缺少经验,但她知道要调解纠纷,提出令双方都认同的方案,必须以理服人,让双方认清事实。为此,她积极向老同志请教。2012年,一家服装厂的女工李某被单位辞退,并被扣发当月工资。姜金香调解时,听工厂负责人说,李某存在无故旷工行为,按规定应被辞退。姜金香便找到李某说明其应负责任,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后来工厂给付了李某在岗的20天工资,让双方心服口服。
规劝双方
累积的经验让姜金香发现,在不少劳动争议中,企业扣发打工者的工资往往是因为赌气。要化解矛盾,为打工者讨回工资,先要让双方冷静下来。2011年5月,从四川来到宝坻某钢结构厂家打工的罗某向调委会求助,他因受伤被工厂调动岗位,后又被辞退,还扣了工资。工厂负责人解释,罗某的手受伤后不适合从事电焊工作,就把他调到一个比较轻松的岗位。但罗某认为待遇降低了,不想干,甚至赌气不来上班。工厂负责人觉得对罗某已经很关照,没想到罗某反而心生埋怨,才扣发了当月工资。姜金香耐心对罗某和工厂负责人进行劝说,双方最终坐到了一起。“他们生活也不容易,上班时的工资还是应该给的。”小姜最终说动工厂负责人,给罗某补发了工资。
总结经验
从姜金香同事的口中,记者得知,她每次调解时都要做大量的笔记,详细记录下双方当事人所讲的细节和每次调解的结果。她总结出在许多劳动争议中,缺少劳动合同,为调解增添难度。小姜对记者说:“尽管我所接受的争议大都涉及讨薪,但越是这种调解,越需要经验,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也能很快促成和解。”今年以来,姜金香已经调解了110余起劳动争议,及时解开一道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