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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法治保障
——一论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法治中国,是走向现代文明的鲜明标志。
依法治市,是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内涵。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如期召开。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法治中国”以其清晰的时代特征,镌刻在迈向民族伟大复兴的里程碑上。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重要部署,法治天津建设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新的境界。
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首先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天津依法治市的进程。只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自觉把天津发展建设融入法治中国的宏观格局,把法治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领域,才能为推动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要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法治是理念,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首先要体现在法治上。法治是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表征。抓法治,就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法治是信仰,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充分彰显法治精神的内在力量,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和煦阳光。当前,天津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申办自贸区三大国家战略叠加的重大机遇期。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全面深化、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深刻变革,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要把法治化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关键突破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线,使法治化成为天津最为显著的特征和最为重要的竞争优势。
法治蓝图徐徐铺展,美丽天津深情召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中央的部署和天津的实际结合起来,高扬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推动立法更加科学民主、执法更加严格高效、司法更加公正权威、全社会更加尊法守法——一个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法治天津正在健步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