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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三级平台,夯实工作基础,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规范化
1.建立区级社区矫正中心。为努力打造规范化工作平台,2013年区财政投资100余万元,高起步、高标准建成400多平米,集“日常办公、报到登记、照片采集、入矫宣告、集中教育、手机监控、监督管理”为一体的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购置办公桌椅,配备监控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各项制度公开上墙。 2013年11月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同志,在市司法局局长祖文光、东丽区区委书记尚德来等同志的陪同下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给予高度评价并建议全市推广。
2.建立街道级社区矫正平台。为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支持,制定下发了《东丽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区分管领导带队,多次到各街就司法所建设开展调研,沟通协调,筹集170万元用于11个司法所建设。2014年针对金钟、新立等六个司法所提升改造,五个独立司法所重新选址已结束,现金钟、华明司法所已经竣工,新立、军粮城等司法所已着手装修社矫工作室、心理咨询室等职能办公室。
3.建立村(居)级社区矫正工作平台。今年我区将加大基层司法行政体系建设纳入民心工程,加大司法工作室建设力度。整合公安、司法的职能,推动村居(社区)警务室、基层司法工作室合署办公,密切司法公安的协作配合。依托司法工作室,将社区矫正工作延伸到基层,对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进行教育服务。现区司法局已在9个街道建成9个试点司法工作室,投入2万元完善相关办公设施,规章制度等,确保工作室各种设备规范齐全。其他司法工作室正在核查规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