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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线索,依法查处了天津海润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货代公司”)编造虚假业务、非法购买发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追缴税款803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1364.92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海润货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为了在账面上减少主营业务收入,逃避缴纳营业税税款,分别以河北省邢台市、石家庄、衡水市有关运输企业和天津市“速腾、永翔达”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名义编制虚假经营业务支出账目,公司财务人员用外购的“虚假”运输发票冲账后,再用转账支票将公司对等的营业收入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一来在账上减少营业收入,逃避缴纳营业税,二来将公司的营业收入变为己有,套取现金用于购房及投资支出。
税务人员在稽查中依法调取了海润货代公司计算机电子数据,在公安、海关等多个部门的配合下,查实出该公司编制虚假业务、非法购买发票、转移营业收入8519万元,偷逃营业税及附加472.82万元的事实。此外,税务人员还查明该公司在代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进口业务时,采取收入不记账手段,少记主营业务收入1868万元,偷逃营业税及附加103.7万元,以及企业法人及股东套取现金支付购房款和投资入股相关公司偷逃个人所得税227.31万元的行为。最终,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各项税款、附加、滞纳金及罚款合计2167.92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市地税局稽查部门称,依法治税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对严重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将越来越大,不仅要追缴所偷逃的税款,还要依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不交或少交税款最高五倍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