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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国现行的宪法颁布于1982年,经过四次修正,于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是纳入宪法条文。“人权入宪”已有十个年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国家在今天宣布设立“宪法日”,希望藉此契机加强法治宣传,使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在“宪法日”自发学习宪法精神,相互交流心得体会,讨论如何将宪法精神应用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去。经过学习讨论,我们认为现代宪法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体现为以下三点:意识全面掌握边检机关的职权范围,规范执法,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不作为或越权乱作为;二是认真学习业务技能,保证查控准确无误,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三是深入了解旅客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出入境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