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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和平区山东路和长春道交口,正在建设的“聚和华大厦”是该区一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但其施工过程影响了周围部分居民的采光,并造成噪音污染,引起居民们的不满。项目建设与居民生活产生矛盾怎么办?像这样涉及多个部门的法律纠纷,日前在和平区联合调解中心依托区、街、社区三级法律调解机制下得到圆满解决。
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建成的区级联合调解中心,由该区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等21个职能部门组成。接到居民的反映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区建委等单位取得联系,实地了解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很快,联合调解中心召集了由区建委、劝业场街道办事处、开发商以及新津社区和花园路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参加的工作会议。同时,聘请专业的日照分析公司,实地测量居民采光的影响程度。经过多次协商调解,最终确定了合理的经济补偿和房屋收购方案,500多户居民接受了开发商给予的经济补偿。“居民们挺满意的,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新津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
和平区联合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长达数月的宣传疏导和积极协调,及时稳定了居民情绪,在解决居民补偿问题的同时也确保了重点工程顺利施工,充分体现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
除了建立区级联合调解中心,和平区还在教育、卫生、交通等领域的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分别建立了70余个矛盾调解组织,形成了以区联合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指导,以街调解委员会为依托,以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构建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化解各类复杂矛盾纠纷350余件,实现了“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